网信办出击 直播平台持证上岗!

发布时间:2016-11-04 1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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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悉,国新办于今日正式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涉及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与一般互联网直播服务的规范要求,对于前者可以看到更为严格。

  据悉,国新办于今日正式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涉及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与一般互联网直播服务的规范要求,对于前者可以看到更为严格。

  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内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超过300家,且数量还在增长。伴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火热,衍生出了很多不和谐、不文明的问题。

  2015年下半年以来,违反社会公德甚至涉赌、涉毒问题屡有发生,甚至一些企业以此为手段,为融资、上市制造噱头,网络扫黄面临着新的挑战。

  监管正当时,此次网信办出台的《规定》无疑是整治网络直播乱象的一剂“强心剂”。

  据悉,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现阶段要开办直播服务,除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之外,还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 1000 万以上,这些证件的办理申请据知情人士透露其通过的难度非常大。

  该《规定》的发布可以说监管部门把当前网络直播的内容都考虑在内,平台想要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逃避资质审核基本是不可能的。

  随着直播行业的商业模式趋于同质化,行业面临洗牌只是时间问题。再加上网信办、广电总局、文化部、公安部等多部门的严厉监管,以及出台的相关政策,可以预见直播行业洗牌将会加速。

  知识链接: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更多资质许可申办问题,请与在线专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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